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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足球网2020-12-07 17:27:42 热度:

    孙杨案如果在上海仲裁 结果是否会不一样?

    今年2月,中国游泳名将孙杨因破坏反兴奋剂取样,最终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禁赛8年。这一事件也让国人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有了更多认识。在国内,随着体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体育职业化、市场化发展,各种体育领域内的纠纷、矛盾日益增多,也凸显了国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与体育发展的不协调和矛盾。

    12月5日,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一场由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和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体育争议解决构建研讨会”,共同探讨体育争议解决的“破局”之策。其中,上海仲裁协会副会长孙海华提出一个问题,“孙杨案如果在上海仲裁,结果是否会不一样?”孙杨方败诉不服,也在于取样的“程序正义”这一症结。孙海华认为,孙杨案也在提醒我们,中国有必要建立体育仲裁机构,尽管还面临一系列瓶颈问题。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迄今,体育仲裁机构没有建立。2018年修订的《立法法》规定了“ 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造成了在没有体育仲裁立法情况下,体育仲裁机构建立的法律障碍。

    从吉利案、亚泰案,到一系列运动员纠纷,如易建联与中国篮球协会的“脱鞋”纠纷、孙杨与游泳中心纠纷、宁泽涛与游泳中心的广告门、谢丽丽等北京退役运动员集体讨薪案,以及各类兴奋剂案件等。越来越多的体育纠纷成了新闻热点,而造成体育争议难解决的困局在于,体育争议所具有的专业性、行业性、时效性要求高等特点,使得法院、商事仲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等受理体育案件困难多、效果差。

    正是随着体育的全球化、商业化发展,体育纠纷逐渐增多,并呈现出跨国性和超国家性的特点。2012年,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落户。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理事长陈一平介绍,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致力于国际体育案件听证、体育仲裁研究和研讨,积极打造成为体育纠纷解决的“服务商”、体育仲裁信息的“供应商”和体育法人才的“聚集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仲裁案件受理限制、国内体育仲裁法律障碍等诸多困难。

    陈一平提出,上海听证中心要利用浦东自贸区的政策优势,以及上海打造亚太仲裁中心及实现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目标,为推动打破国内体育争议解决的困境,实现“零”的突破。

    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员、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作了题为《体育争议解决的现状与发展》的发言。吴炜通过分析在新形势下体育发展的问题以及在足球、篮球领域体育争议解决凸显的矛盾,指出协会内部的争议解决机制,无论从程序规则,还是实体规则,都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虽然中国足协、篮协在参考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足联、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的运行体系加快自我完善,但长远来看,仍需要建立全面范围内统一的体育争议解决体系构架。

    对于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吴炜提出在顶层设计上,可通过修改《体育法》突破体育仲裁的法律障碍,可采用建立独立的中国体育仲裁机构,也可采用利用现有的仲裁资源包括发挥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的优势,构建体育争议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案例优化实体法的创制、建立大型赛事临时仲裁庭以及试行体育争议调解制度积累经验。

    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向会英副教授以《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下的体育争议解决》为题,探讨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下国际国内体育争议解决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分析了体育争议所具有的专业性、行业性及时效性要求高等特性,提出应建立独立的体育争议解决机构。

    针对当前体育争议解决面临的困局,向会英认为,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以兴奋剂争议为切入点;建立独立的体育争议解决机制,以体育调解为突破口,应充分发挥上海浦东在制度上先试先行的优势,探索体育争议解决的“破局”之策。

    上海仲裁协会副会长孙海华以《上海仲裁发展和体育仲裁》为题,介绍了一系列上海仲裁改革进程中的重大举措,包括通过了《关于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指出上海仲裁改革是全方位的。

    针对体育仲裁制度的空白,孙海华认为建立体育仲裁机构是有必要的。但是,体育仲裁类似于“专属管辖”,具有案件集中、案件类型明确的优势,也存在仲裁员队伍建设难,以及仲裁裁决执行等问题。

    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院长谭小勇教授作了题为《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的发言。谭小勇通过分析体育争议解决的法律之困、体育机制之困、体育社团及俱乐部实体化之困,提出建立相对独立的体育行业内部仲裁机构的中间道路,并从机构设置、经费来源等方面提出建议。他呼吁,应尽快推动《体育法》修改获得通过,使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合法。

    研究构建独立、公正、专业、完善的国内体育争议解决制度, 是国内体育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上海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正式成立, 未来“产学研”领域之间联动将更为紧密,有利于融汇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顶层设计经验, 专业体育、商事争议解决机构的前沿实践成果, 优秀高等学府的学术成果和人才资源, 以及领先的体育企业和业务律师的实务支撑, 进一步增强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亚太仲裁中心的综合竞争力。

    来自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高校和上海市仲裁协会、通力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邦信阳中建中汇、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及企事业单位的体育法专家、学者、律师等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来源: / 责任编辑: 我爱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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