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前面几轮中超,出现过几次比较大的争议,但是都不如本轮费莱尼的进球被取消争议大,尤其是在VAR介入后,进球被取消,记忆中本赛季我们只解读了一次中超,题目就是VAR是否故意针对山东泰山呢?
上一次费莱尼的头球破门被吹引起巨大争议,最后中国足协裁委会不得不出面在电视台上公开说裁判员判罚错误,不知道这次在争议这么大的情况下,裁委会是不是还会出来解释呢?
下半场开场后不久,刘洋助攻费莱尼破门,进球后主裁王哲第一时间指向中圈。但随后VAR介入,王哲亲自来到场边观看视频回放,现场回放显示:这一次传中进球前,陈蒲曾有过一次传中尝试,但皮球在前点被海港后防解围,而就在蒋光太完成这次防守之时,禁区内的费莱尼在和张琳芃的拉扯中,对后者有一个犯规动作。随后蒋光太的解围球被李源一得到,进而有了刘洋的下底,费莱尼的头球破门。尽管在费莱尼第二次争顶的过程中,张琳芃并未受到此前被拉拽倒地的动作影响,也已起身回到了防守位置。但主裁最终还是裁定费莱尼犯规在先,取消了这个进球。
这个球的争议点有两个,第一,费莱尼是否犯规?第二,即使费莱尼犯规,那么这球能吹掉吗?
我们首先就先认定费莱尼对琳芃犯规,第一时间裁判员没有判罚,那么在泰山发动进攻后这个球能不能吹掉,其实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VAR需要追溯控球进攻阶段。因为本案例牵扯到了进球,那么VAR追溯会看控球进攻阶段攻方是否有犯规按照VAR使用指南是允许的也是正确的。
在指南中指出:控球进攻阶段“确定”了进球、求点球或破坏明显进球得分事件发生前可回看分析阶段的起点。认定控球进攻阶段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是直至攻方球队获得球权前,对方队员始终有控球的“自由权”,因此在其失去控球权前,发生的任何遗漏犯规不具有关联性(不应被回看分析)。
如果攻方球队是因为在“运动战”中犯规而获得球权的,只针对如下情况可对进球、求点球或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发起回看分析:
犯规发生在进攻阶段期间或起始点,且未判罚犯规是裁判员“清晰明显的错误”。
认定“进攻阶段(发展)”的起点是主观性判断,需要裁判员判定攻方球队何时开始明显向对方罚球区/球门发起进攻。球在对方罚球区内周围向本方回传并不意味着控球进攻阶段的结束。控球进攻阶段也可能会在攻方球队完成一段时间控球后出现。
在这个案例中,争议就是何时是进攻起始阶段,很多人都认为是蒋光泰将球解围到泰山队员脚下,泰山队员获得球权后那才是进攻起始阶段,并且认为即使费莱尼犯规也不影响蒋光太解围,这本身就是对方解围失误后泰山获得球权,因此在这个案例中即使费莱尼犯规VAR也是不能回看分析控球进攻阶段的。
但是蒋光太的解围并不是对方已将获得控球权。在var指南中明确规定了救球、折射或反弹的并未控制球或者解围后未被同队队员触及或控制,本案例中蒋光泰解围直接解围到泰山队员脚下,因此不能视为蒋光泰控球。那么所以在山东泰山第一次传中被蒋光泰解围的的过程也应该是山东泰山的控球进攻阶段,因此在这传中的同时如果费莱尼对张琳芃拉扯犯规,那么VAR会查分析是正确的。
所以,在上面的案例中,视频助理裁判员王竞认为费莱尼犯规,那么他介入在规则上能说的过去,但是介入的前提还是需要满足下面两点:犯规发生在进攻阶段期间或起始点,且未判罚犯规是裁判员“清晰明显的错误”
第一点犯规发生在控球进攻阶段,但是,是不是一个清晰明显的错误呢?当然是不是犯规这和裁判员的判罚尺度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就这个而言小编认为这种拉扯吹犯规的话之前中超比赛中费莱尼被对方拉倒更应该判罚点球。
因此,小编认为这个关键点不是来分析控球进攻阶段,而是分析费莱尼和张琳芃的相互拉扯费莱尼够不够的上犯规,是不是清晰明显的错误。因此,小编认为VAR不该介入。这也让小编再次想起山东和北京的比赛,马宁那次的介入,我一直认为那个就不是一个清晰明显的错误,马宁不该介入。
同样,在很多时候,var介入了,很多裁判员是没有勇气判罚的,大多都是跟随了var,别说在中超,在世界上法加尼不也是回看后依然跟随视频助理裁判的意见判罚手球犯规然后在淘汰赛阶段被抛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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